為提高交通安全友善空間,台南市前已制定並公告施行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今(30)日公布第1批高風險駕駛事件2案,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以維護交通安全,並保障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今(112)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後,有2名汽車駕駛人因涉及交通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於裁決處分完成後,交通局依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公布第一批事件名單,後續將定期每月彙整公布一次。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第1案違規地點在將軍區,為闖紅燈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第2案違規地點在七股區,為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案件,2案違規人均為主動到案聽候裁決,違規人除繳納違規罰鍰外,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
交通局表示,本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所稱高風險駕駛事件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之駕駛行為為公布對象,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
交通局呼籲,交通違規具有高度的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